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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检察院开展“护卫国旗”行动献礼国庆
时间:2018-10-08  作者:胡万里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都匀市检察院开展了“护卫国旗”专项行动,对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等情形进行检察,为国庆六十九周年增辉添彩。

国旗是国家的一种标志性旗帜,是国家的象征,它通过一定的样式、色彩和图案反映一个国家的政治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与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等不规范升挂国旗的情况,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爱国奋斗精神重要指示,都匀市检察院从8月底开始,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护卫国旗”专项行动。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都匀市检察院严格依法履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都匀市区、乡镇升挂国旗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加大对违反《国旗法》第十五、十六、十七条规定,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等情形的调查力度,督促国旗升挂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职责,通过专项行动让每个公民和组织树立尊重和爱护国旗的理念,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扩大检察机关影响力。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不规范升挂国旗企事业单位三十余家,并向对升挂国旗负有监管职责的辖区基层政府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十五份,此次专项行动仍在持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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