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简介
组织机构
人民检察院工作职能
荣誉室
检察长信箱
在线调查
  通知 >>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12309
举报受理中心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概况
人民检察院工作职能
时间:2013-09-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都匀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都匀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七)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九)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      邮编: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 技术支持:正义网   访问量Web Trac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