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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苗清单添新项 家事审判有保障
时间:2018-04-24  作者:张昌月  新闻来源:  【字号: | |

???        4月20日,我院未检科全体干警到都匀市人民法院平浪法庭参与了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的庭前调解会议,促使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为开展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监督的试点工作开了好头。

        该案原被告双方离婚后,因孩子的的探视权问题发生纠纷,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诉至都匀市人民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未检部门检察官和办案法官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向原被告双方分析利弊,最终达成了原告可每月定期探视孩子,并支付相应抚养费的调解协议,原告双方当场签字认可。

        检察机关参与法院涉未家事审判活动,一方面,加强了我院对法院家事审判活动和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提升了审判活动的公信力;另一方面,通过未检部门检察官参与法院家事案件审判调解以及执行阶段跟进监督的方式,在家事案件中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护落到实处,促进该项工作的不断发展。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加强与都匀市法院的联系,通过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不断探索开展涉及未成年人家事审判诉讼活动监督配合机制,将在家事审判过程中保护未成年人这一原则落到实处,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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