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匀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对4名非法捕捞涉案人员在剑江河流域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进行全程现场监督,以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守护剑江河水域生态环境。

剑江河静静流淌,滋养着都匀市这片土地,是当之无愧的母亲河。然而,其清澈河水中,却隐匿着非法捕捞的暗流。2024年10月,龚某、赵某等4人,不顾法律禁令与生态保护需求,在禁渔期、禁渔区内,手持电鱼枪在剑江河水域进行非法捕捞,共捕获水产品26.8斤。殊不知,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执法者所掌握,当场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这种罔顾法律的行为,不仅触碰了刑法红线,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更对剑江河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4年12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在判处4名涉案人员拘役6个月的同时,全力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责令4人购买价值7500余元的鱼苗用于增殖放流,以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近期,正值增殖放流的黄金时期,都匀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涉案人员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现场,在检察干警的监督下,4名非法捕捞人员将自行采购的鱼苗放入河中。与此同时,检察干警还开展了现场普法,向在场人员普及非法捕捞对水域生态系统造成的危害,以及违法者必须承担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引导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让大家明白,守护水域生态,人人有责,每个人都应从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转变为积极作为的“参与者”。
下一步,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以法律为剑,斩断破坏生态的黑手,以检察之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检察官提醒:非法捕捞是破坏生态环境的“元凶”之一,其引发的生态恶化将产生连锁反应,危及整个生态系统。为了守护我们的水域生态环境,大家务必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守护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