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指在司法实践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以提高诉讼效率,从而集中有限司法资源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科学机制。
我省出台《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后,市院公诉科参照该规定,在四月新收的二十余件刑事案件中,确定其中三件危险驾驶案件适用该机制进行办理。办理过程中,首先,案件承办人在收到案件材料之日立即讯问犯罪嫌疑人,在缩短审查起诉时间的同时切实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再者,简化审查报告的制作。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无争议的情况下,减少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摘录,简化对案情叙述,缩短文书制作的时间投入。第三,案件提起公诉时,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实现法检之间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无缝对接。
依法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快速办理,既是检察机关提高诉讼效率的要求,也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的需要。市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按照“依法治理,宽严相济,协调有序,无缝对接,注重效率”的原则,确保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高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