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贵州省开展的全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中,都匀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科孙嫒同志表现突出,被评为先进个人。
在全省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 执法专项行动以来,孙媛同志主动与都匀市林业部门、森林公安局对接,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围绕林业领域内的各类违法犯罪,综合运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督促履行职责,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活动期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林刑事案件3件3人,批准逮捕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林案件16件19人,提起公诉10件12人,法院依法均作了有罪判决,有效的打击了涉林刑事犯罪分子。工作中,孙媛同志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探索惩治涉林犯罪和补植复绿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深化“补植复绿”工作,共发出督促补植复绿检察建议9份,已督促补种马尾松5061棵,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了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