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在市委及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聚焦“1224”工程,牢固树立首善意识,忠诚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涉疫情防控检察工作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市委及上级检察院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一是依法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助力复工复产,促进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2020年2月至5月,审查逮捕、起诉疫情防控涉罪案件4件。二是合理考虑社会氛围和公众心理预期,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减少社会冲突对抗。三是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源头防控,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医疗器械及药品等领域的法律监督。疫情面前,市检察院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投身抗疫,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检察新担当。
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9年,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工作,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检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审查逮捕起诉。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36件51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86件245人,不批准逮捕147件270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81件847人,提起公诉525件599人。
持续扫黑除恶。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切实做好涉黑涉恶案件检察环节工作。2019年,提前介入“6.26”等涉黑涉恶系列犯罪专案,新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件16人,提起公诉2件12人。
突出惩治重点。一是准确惩治涉众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涉嫌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斗殴及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案件7件30人,起诉2件3人。二是及时惩治涉非洲猪瘟疫情犯罪。决定逮捕1名涉嫌妨害动物植物防疫、检疫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审查1件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动物植物防疫、检疫职务犯罪案件。三是合力惩治职务犯罪。办理市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法院一审作出有罪判决4件4人。
二、聚焦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侦查监督。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监督撤案21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8件。适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取证14件(次);针对公安机关的违法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发出检察建议12份,公安机关均及时纠正并回复。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案件3件;接待律师108人(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4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件,并经二审改变原不当判决。受理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的监督案件68件,发出检察建议68份,法院均采纳并纠正。受理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和裁定的监督案件13件,提请抗诉1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份。
公益诉讼监督。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7件,立案55件。围绕食品、药品、环境及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件;成功办理1件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刑罚执行监督。全年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9件19人,监督办案机关对符合条件的16人变更强制措施。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4件4人,监督清理判决后外逃1名罪犯收监执行。监督强制医疗变更执行场所2人;向监管场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10件,监管场所均及时整改并回复。2019年4月,在都匀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巡回检察办公室,启动专项执法监督检察,促进执法规范。
三、主动发挥职能,回应人民期待
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围绕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4人,起诉11人。同时,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全年对涉罪未成年人非刑罚措施适用率达43.8%。积极参与校园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全院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44人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巡讲;“阳光法治课堂”适时直播检察官法治讲座,努力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相关工作要求,一是加强涉检网舆情管控“三同步”,把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关。二是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1件,与律师同接访来访群众5人,依法办理并及时回复。三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6名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四是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习近平主席特赦令,依法监督执行机关对符合条件的22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特赦。
四、围绕中心工作,持续护航发展
尽锐出战,全力投入脱贫攻坚战。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要求,一是增派11名干警加强驻村工作队力量,协助谷江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带领村民发展特色增收项目。谷江村在2018年整村出列的基础上,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出列。二是严格依法履职,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三是切实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审查拒不支付贫困户劳动报酬2件2人;对2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万元。
加强生态领域检察监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全年受理审查起诉生态环境类刑事犯罪案件13件13人,批准逮捕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8件8人。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20件,立案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成功办理全州第一例非法买卖珍贵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主动作为,全力服务营商环境改善。持续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致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涉企业刑事犯罪6人,不批准逮捕5人。受理审查起诉涉企业刑事犯罪11人,不起诉2人;对涉嫌犯罪的1名企业家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充分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走访调研企业22家,召开“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共商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围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政治建设。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严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将主题教育与检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思想防线。努力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向各类媒体发布检察专题宣传信息100余条,确保检察宣传文化阵地可管可控。持续深入肃清周永康等流毒影响,坚定正确政治导向。坚持检察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报告工作情况。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正风肃纪。逐级压实“两个责任,抓纪律、正作风。及时通报违反有关规定的典型案例,落实干部约谈常态化,做到警钟常鸣。开展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和茅台酒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抵制奢靡之风。开展违反“三个规定”自查自纠工作,坚决抵制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等行为。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工作健康发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时呈送检察工作动态;积极走访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两长座谈会”及联合巡河等重大活动。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机制,聘请律师对200件案件实施第三方评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释放改革红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内部职能运行更加优化。全院18名员额检察官坚守办案一线,全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5件,5名入额院领导带头直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60件,占比15.9%,审批各类案件1672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第五检察部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第三检察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特赦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先进集体,4名个人获省、州各类表彰,检察核心业务数据考核名列全州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工作进展不明显,检察职能发挥力度不够。二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队伍的适应能力不足,新的办案模式和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磨合到位。三是检察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还需加快。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都匀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我们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为打赢“两场战役”忠诚履职。
(一)持续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平安稳定
围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加强诉讼监督,着力纠正司法不公、司法不规范等问题。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作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二)持续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中心工作
全面服务稳定大局,为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输入检察能量。充分履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助力。持续强化公益诉讼监督,为匀城生态环境和依法行政作出积极的努力。
(三)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检
持续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毫不动摇正风肃纪。着力加强队伍精英化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自觉接受监督,忠诚担当、廉洁自律、严格公正司法。
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新的使命,新征程期待检察机关新的作为。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围绕“六个都匀”建设总要求,大力弘扬新时代“都匀精神”,始终 “不忘护法初心,牢记为民使命”,忠诚履职,全力为推动都匀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书写都匀新辉煌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