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1.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1.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1.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1.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都匀市人民检察院1家单位组成。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59人,在职实有人数61,在职行政编制人数61人、无在职事业编制人员。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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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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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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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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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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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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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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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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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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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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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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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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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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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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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91
|
6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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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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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0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3171458.11元,支出13171458.11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3140503.76元,支出13140503.76元,比上年增加30954.35元,同比增加0.23%。其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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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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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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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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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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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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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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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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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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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3140503.76
|
13171458.11
|
30954.35
|
0.23
|
13140503.76
|
13171458.11
|
30954.35
|
0.23
|
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
|
人员经费
|
9970192.64
|
10081272.31
|
111079.67
|
0.11
|
9970192.64
|
10081272.31
|
111079.67
|
0.11
|
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
|
公用经费
|
3170311.12
|
3090185.8
|
-80125.32
|
-2.5
|
3170311.12
|
3090185.8
|
-80125.32
|
-2.5
|
在职人员减少
|
项目经费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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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3171458.11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3140503.76元,比上年增加30954.35元,同比增加0.23%,其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3171458.11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3140503.76元,比上年增加30954.35元,同比增加0.23%,其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
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1016281.19元,占总支出83.64%;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718817.04元,占总支出5.46%;卫生健康支出632828.48元,占总支出4.80%;住房保障支出支出803531.4元,占总支出6.10%。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9308614.83元,占总支出70.67%;商品服务支出2720185.8元,占总支出20.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2657.48元,占总支出5.87%;其他资本性支出370000元,占总支出2.81%。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308614.83元,占总支出70.67%;机关商品服务支出2720185.8元,占总支出20.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2657.48元,占总支出5.87%;机关资本性支出370000元,占总支出2.8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3171458.11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3140503.76元,比上年增加30954.35元,同比增加0.23%,其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
单位:元
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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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2021年占总收入
比(%)
|
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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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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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05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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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1458.11
|
30954.35
|
0.23
|
100
|
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
|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13140503.76
|
13171458.11
|
30954.35
|
0.23
|
100
|
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
|
非财政拨款
收入
|
0
|
0
|
0
|
0
|
0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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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71458.11元,其中:2040401行政运行8656281.19元;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23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4722.44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4094.6元;2011101行政单位医疗286293.36元;201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1535.12元;2101199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803531.4元,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3171458.11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3140503.76元,比上年增加30954.35元,同比增加0.23%,其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以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其中:2040401行政运行8656281.19元,比上年增加143356.19元,同比增加1.68%;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2360000元,比上年减少120000元,同比同比减少4.8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1888元,比上年增加12834.44元,同比同比增加1.85%;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4094.6元,比上年增加256.6元,同比增加1.85%;2011101行政单位医疗281081元,比上年增加5212.36元,同比增加1.85%;2210201住房公积金826857.84元,比上年减少23326.44元,同比减少2.8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3171458.11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081272.31元,公用经费支出3090185.8元。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70503.76元,比上年增加30954.35元,同比增加0.2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081272.31元,比上年增加111079.64元,同比减少0.11%;公用经费支出3090185.8元,比上年减少80125.32元,同比减
少2.5%。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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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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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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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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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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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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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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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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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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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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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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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0503.76
|
13171458.11
|
30954.35
|
0.23
|
13140503.76
|
13171458.11
|
30954.35
|
0.23
|
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
|
人员经费
|
9970192.64
|
10081272.31
|
111079.67
|
0.11
|
9970192.64
|
10081272.31
|
111079.67
|
0.11
|
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
|
公用经费
|
3170311.12
|
3090185.8
|
-80125.32
|
-2.5
|
3170311.12
|
3090185.8
|
-80125.32
|
-2.5
|
在职人员减少
|
项目经费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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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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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填报增加变动情况,无变化也需填列与上年一致等字样)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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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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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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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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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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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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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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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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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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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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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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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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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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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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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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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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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2020年逐年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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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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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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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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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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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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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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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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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7辆。其中1辆机要通讯用车,其余执法执勤用车由专款保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单位需公开数字为“0”表)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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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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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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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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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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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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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21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3090185.8元,2020年预算数为3170311.12元,比上年减少80125.32元,降幅2.5%,其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我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年末我院流动资产6,838,524.12元,其中:货币资金6,567,651.32元,其他应收款270,872.8元。非流动资产2,638,564.62元,其中:固定资产13,092,872.08元(房屋及构筑物2,60,000.00元,通用设备7,749,408.04元,专用设备2,207,869元,家具及用具等535,595.04元,无形资产28,707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483,014.46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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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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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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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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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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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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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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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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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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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向都匀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都匀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7、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9、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1、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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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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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院开展2021年的检察业务工作提供日常办公设备、设施,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保障日常运行维护支出,保障我院60名在职干警、30名离退休干部、13名聘用制书记员2021年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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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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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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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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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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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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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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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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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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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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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影响都匀市社会发展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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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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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惩治重点,准确惩治涉众型犯罪涉嫌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斗殴及传销等涉众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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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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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抓实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的落实整改,做好涉黑涉恶案件检察环节工作,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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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申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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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涉检网舆情管控“三同步”,及时排查涉检信息,把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关。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检察微信微博”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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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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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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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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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督促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校园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全院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44人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巡讲20余场,覆盖学校20余所。“阳光法治课堂”适时直播检察官法治讲座,为未成年人上好法治教育课,提高未成年人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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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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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对绿茵湖产业园区企业开展调研,并召开“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共商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延伸检察职能,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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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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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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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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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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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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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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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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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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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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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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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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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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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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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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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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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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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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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检察业务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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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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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涉黑涉恶案件检察环节工作,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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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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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检察职能,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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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和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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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领域检察监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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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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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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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全市人民对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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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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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对我院工作完成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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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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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没有申报项目预算,无项目预算支出。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