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207件283人,同比分别增加54.48%、增加59.89%;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27件166人,同比分别增加27.00%、增加36.07%,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12人,同比增加103.64%;不捕率为40.29%,同比上升9.21个百分点。
2.共受理审查起诉598件715人,同比分别减少8.84%、减少2.05%;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82件448人,同比分别减少12.79%、减少5.29%,共决定不起诉205件23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8.47%、增加9.95%;不起诉率为34.12%,同比上升3.27个百分点。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17件54人,同比分别减少19.05%、增加42.11%;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4件35人,同比分别减少26.32%、增加59.09%,不批捕和决定不捕20人,同比增加25.00%;不捕率为36.36%,同比下降5.74个百分点。
2.共受理审查起诉42件107人1,同比分别增加31.25%、增加62.12%;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8件38人,同比分别减少45.45%、减少9.52%,共决定不起诉10件1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900.00%、增加550.00%;不起诉率为25.49%,同比上升20.94个百分点。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5件5人,同比分别减少16.67%、减少16.67%。
2.经审查,决定起诉4人,同比减少50.00%;决定不起诉0人。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20件32人,同比分别减少31.03%、减少46.67%;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3件17人,同比分别减少31.58%、减少46.88%,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4人,同比减少48.15%;不捕率为45.16%,同比减少0.6个百分点。
2.共受理审查起诉39件56人,同比分别增加62.50%、减少15.15%;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4件37人,同比分别增加84.62%、增加12.12%,共决定不起诉6件1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50.00%、增加42.86%;不起诉率为21.28%,同比增加3.78个百分点。
五、刑事执行检察
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1件,已纠正21件。
六、民事检察
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采纳率为100.00%。
七、行政检察
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审查后提出检察建议28件,已采纳28件,采纳率为100.00%。
八、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46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14件,占比30.43%;行政公益诉前程序32件,占比69.57%。
3.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13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占比100.00%。
九、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批准逮捕4人,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7人,决定起诉7人,决定不起诉1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批准逮捕25人,决定起诉19人。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63件。
2.司法救助情况。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3件。